2009年 第 06 期
总第 502 期
总第 502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李 敏 王仁祥 赵春艳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武汉 430070
【摘 要】
【摘要】 本文阐述了绿色保险的内涵,指出了绿色保险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通过建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得出博弈结果,并通过对博弈结果的分析提出了在我国推行绿色保险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绿色保险 纳什均衡博弈 环境监管部门 排污企业
“绿色保险”诞生于20世纪中期的西方发达国家,本文在考察绿色保险内涵的基础上,选取了绿色保险中的两个关键主体(排污企业和环境监管部门)作为参与人建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通过对博弈结果的分析,探讨如何在我国推行绿色保险,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一、“绿色保险”的内涵——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绿色保险”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形象称呼。一般来说,它是指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由保险公司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企业则避免巨额赔偿的风险,受害者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救济。根据国际惯例和有关法理,绿色保险要赔偿的损失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环境污染造成生命丧失与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②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③环境污染带来的财产价值的减少;④为消除损害而采取必要措施发生的合理费用。对于绿色保险,环保部门、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部门将各司其职。环保部门提出企业投保目录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保险监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进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