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12 期
总第 544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上市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评析

作  者
杨熠 陈木兰

作者单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2008年首度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为研究对象,分析发现这些报告在公司层面上呈现行业和区域集中的特点,在报告层面上存在披露信息不均衡、内容单薄、手段单一的问题,并对照G3的六大准则提出了社会责任报告今后改进的方向和方法。
  【关键词】 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报告   G3

      2006年2月,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等单位参照GRI第三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2006)》(简称“G3”)和3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了《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同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简称“《指引》”)发布。在政策推动下,这一期间许多公司都在没有经验也缺乏指引的情况下发布了第一份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由于2006年9月《指引》只提供了社会责任报告的框架,并未给出具体的实施规范,对于企业来说《指引》的指导作用究竟如何,而这些首发的报告有哪些特点?又容易存在哪些缺陷或不足?与国际通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是否存在明显的差距?初涉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提升报告质量?围绕这几个问题,本文以2008年首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它们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的特点,对照G3提出的六大准则分析其优势与不足,并提出了今后改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