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1年 第 36 期
总第 604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作  者
姜飞燕

作者单位
(唐山学院 河北唐山 063000)

摘  要

      【摘要】 本文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入手,分析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注册会计师避免与防范民事法律责任的具体对策,以期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人   构成要件   职业风险基金

    一、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又称为注册会计师专家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因存在主观过错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所执业的会计事务所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依据责任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对委托人的责任和对第三人的责任两大类。
    注册会计师作为法定的财务审计专家,与医师、律师一样都应具有专业的技能、资格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并受到顾客的信赖。同时,由于注册会计师的专家特殊身份,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接触到众多投资者等第三人所无法触及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依据自身的专业能力作出具有公信力的判断。注册会计师在信息方面的优势也使其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乘担特殊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