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18 期
总第 550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谈全面收益观与谨慎性原则的协调

作  者
焦董瑞

作者单位
石家庄经济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探讨了如何更好地协调以全面收益为指导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之间的矛盾,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关键词】 全面收益观   谨慎性原则  收益

      1980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首次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变动。这一变动包括在这一期间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的权益的一切变动”。全面收益观在世界各国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在美、英等国已将全面收益作为会计准则的一部分。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引入了全面收益观,并在许多会计实务中加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