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0 期
总第 526 期
总第 526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孙喜平(教授)
【作者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 武汉 43020
【摘 要】
【摘要】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强化上市公司诚信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起步较晚,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存在管理意识淡薄、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内部约束机制、沟通渠道较少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诚信意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拓宽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与考核、有效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是目前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概述
投资者关系(IR)管理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在90年代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1990年国际投资者关系协会成立,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上市公司运用财务知识、市场营销手段,向既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详细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的战略管理过程。2005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该指引指出,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国际经验以及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践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产物和客观要求,对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