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09 期
总第 50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基于诚信产权的经营者报酬契约安排

作  者
皮爱平 刘建秋

作者单位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广州 510632 湖南商学院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传统理论认为经营者报酬契约可以调和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但是,股权激励这种旨在减少经营者偷懒行为的契约安排,可能引发经营者的会计操纵行为。要摆脱这种报酬契约安排中的两难困境,必须重视经营者的会计诚信产权,把经营者会计诚信的收益权纳入其报酬契约体系之内。本文通过建立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经营者报酬契约对会计诚信的影响,用以寻求基于会计诚信产权的最优报酬契约安排。
  【关键词】报酬契约  会计诚信  产权安排

      一、经营者报酬契约的主要形式
  工资是一种最基本的报酬契约形式,其特征是比较固定,即经过一系列制定程序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往往不进行变动。因此,经营者工资与企业经营绩效不具有太大的相关性。即使将工资变动作为一种报酬契约的激励手段,也不会诱使经营者进行会计舞弊。
  奖金是与公司经营业绩相联系的一种报酬契约形式,其确定一般以利润、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等短期会计利润指标为依据。已经有大量的文献证明,这种报酬契约形式容易引起代理人的短期行为,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还容易引发经营者的利润操纵等会计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