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9 期
总第 505 期
总第 50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叶 丹
【作者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杭州 310006
【摘 要】
【摘要】本文对合格的境外投资者(QFII)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QFII并没有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进而提高公司绩效,他们不是“价值创造者”,而只是选择绩优的公司,是“价值发现者”。
【关键词】QFII 公司业绩 公司治理
2002年12月1日,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QFII管理制度。我国引入QFII管理制度至今,QFII是否与当初设想的一样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进而提高公司绩效呢?本文通过对QFII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试图说明这个问题。
一、研究样本及变量选择
1. 研究样本。研究范围限定为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A股的公司,并根据2003年到2007年的年报选取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有QFII持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本文剔除了以下样本:①金融类公司;②数据不完全的公司。
2. 变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