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4 期
总第 556 期
总第 556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李少轩 张瑞丽
【作者单位】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淮安 223003
【摘 要】
【摘要】本文针对所得税会计准则中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理解难度大、不容易掌握这一情况,从税法的视角来解析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以便帮助大家准确把握计税基础的内涵、快速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关键词】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因此,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关键在于对计税基础的确认,在于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笔者发现,目前很多教材在介绍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时都照搬所得税准则中的规定。而所得税准则仅就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计算方法介绍了相应的计算公式,并未对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内涵做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这就使很多人在学习所得税会计时不能理解和把握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能正确判定暂时性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准则强调 “在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时,应严格遵循税收法规中对于资产的税务处理以及可税前扣除的费用等的规定进行”。因此,我们可以从税法的视角来认识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从未来期间纳税的角度来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