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24 期
总第 556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论垄断高利润与效率高利润

作  者
张四海 王 涛(博士)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 430060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4

摘  要

  【摘要】本文从当前我国垄断立法的需要出发,通过深入分析两种高利润不同的市场表征,认为垄断高利润企业与效率高利润企业在产品供求关系、市场结构、进入壁垒、市场稳定性和市场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存在区别。
  【关键词】反垄断   高额利润   利润来源   结构与效率

  美国反垄断法的发展历史证明,科学的反垄断法能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国家产业竞争力,而不科学的反垄断法只会危害企业,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得国家产业竞争力遭到损害。如何保证反垄断法设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是当前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工作中需要深入考虑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区分垄断超额利润与效率高额利润。
  一、基本定义
  垄断获得超额利润:企业通过垄断势力,提高产品的价格,使得产品价格高于正常市场出清时的价格,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如图1,在市场出清价格为PE时,企业获得正常利润。如果企业通过垄断势力,阻止其他企业进入,则垄断企业可以通过调节市场中产品的供给量,也就是通过减少产量,使得市场中的产品供不应求,将产品价格由PE提高到P1,从而获得高额利润,如图阴影部分ABPEP1的面积。此处假设市场结构为寡头垄断,故Q1即垄断企业的实际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