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9 期
总第 485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浅谈所得税的核算

作  者
杨文浩 尚廷娟

作者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经管学院 河南财经学院

摘  要
   有许多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学到“所得税”这一章时,感到看书没感觉,做题常出错。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总结了一套方法,现介绍给大家。
  一、一般思路
  第一步,计算计税基础。
  (1)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以前期间按税法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将来收回资产时可以抵税的金额。
  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固定资产的原价-按税法计算的累计折旧;②初始计量时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成本,后续计量时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无形资产的原价-税法规定的累计摊销额;③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按照税法规定允许计提的坏账准备(一般是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5‰);④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成本;⑤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⑥其他各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的计税基础=不扣除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