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1 期
总第 517 期
总第 517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徐维兰 姚素琴
【作者单位】
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 710061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意见为中心,从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报告方式三方面对我国自1999年以来颁布的相关审计准则进行了陈述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发表的原因随审计准则的变化而变化,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的原因最多的是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和银行借款逾期,其次是审计范围受限而无法获取相关的审计报告、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
【关键词】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 审计责任 审计证据 审计意见
持续经营假设是其他会计假设的重要基础,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之一。时至今日,企业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普遍存在是对持续经营审计的外在要求,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关注是对持续经营审计的内在要求。对于出具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来说,在“内外夹击”下,其对“持续经营”的审计工作就显得必不可少了:①持续经营假设在实质上影响着会计资料的真实、公允性;②持续经营能力是投资者和债权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③持续经营审计是注册会计师有效规避诉讼风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