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517 期
【作 者】
阮梓坪(教授) 郭新宏
【作者单位】
五邑大学管理学院 广东江门 529020
【摘 要】
【摘要】本文以我国2007年实施增发的128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分析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增发会计寻租租金与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等公司治理因素和往来账款变动的关系。结果表明:独立董事抑制会计寻租行为的作用不明显,大股东和中小股东拥有共同的租金利益,基金和机构投资者多持股对所有股东有利,调节往来账项仍然是上市公司进行增发会计寻租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后股权分置时代 增发会计寻租 发行租金 上市租金
“会计寻租” 概念(雷光勇等,2001)的提出促进了会计寻租研究的发展和完善,但至今仍没有形成系统的会计寻租理论。会计寻租是指在不新增社会财富的情况下,通过制造或利用会计制度缺陷或违反会计制度来进行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或资源的非公平性配置的行为(活动)(阮梓坪、韩玉启,2008)。根据该定义,笔者认为与会计制度(政策)有关的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或资源的非公平性配置的行为(活动)都属于会计寻租的范畴,资本市场存在的大量寻租行为均可纳入会计寻租的范畴进行研究。增发成为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研究表明,增发过程中仍存在会计寻租现象,主要表现为:①上市公司利用会计管制制造的“低门槛”进行会计寻租。陆满平(2002)研究发现,增发的门槛相对较低且无配股比例限制是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增发融资的原因。吴晓红(2007)研究表明,新制度降低了定向增发的门槛,这诱使大多数上市公司进行定向增发。②具有会计信息优势的寻租主体通过会计寻租转移财富。企业最有价值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Morck等(1988)、Shleifer和Vishny(1997)、Johnson等(2000)发现控股股东会利用信息优势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栾志刚(2000)、汪海宁(2001)证明国内上市公司增发时同样存在类似的财富非公平性转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