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9年 第 03 期
总第 49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论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下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作  者
玄立平 潘 琪 张璟霖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海口 570105

摘  要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公司治理的三种模式,即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和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从委托代理关系和控制机理角度分析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下总会计师的岗位职责。
【关键词】总会计师   岗位职责   公司治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总会计师作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中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在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在确定总会计师岗位职责的时候,应综合考虑行业特性、公司发展规模、公司发展程度等,使总会计师岗位职责更适合公司治理结构,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
      一、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的三种模式
  为了全面描述我国不同类型公司的治理模式,陈佳贵、黄群慧进行了分类比较研究。他们基于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认识和对我国不同类型公司状况的基本判断,认为我国存在三种公司治理模式,即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和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并从股权结构、内部治理机制、外部治理机制三个角度对每种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分析(详见下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