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3 期
总第 499 期
总第 49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何 丹 孙静华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成都 610074
【摘 要】
【摘要】本文对国内外关于定向增发公告效应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并阐述了国外私募公告效应的理论解释。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普遍表明,私募具有正的公告效应。
【关键词】定向增发 所有权结构假说 信息假说
一、关于定向增发公告效应的研究回顾
对公开增发公告效应的研究,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已经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Asquith和Mullins(1986)、Masulis和Korwar(1986)、Mikkelson和Partch(1986)的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上以包销方式进行的增发在公告日对股价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公告日前一日和公告日这两天的超额收益率约为-3%。在国内的研究中,李梦军(2001)选取了27家增发股票的公司作为样本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公告期内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基本在0左右变动,公告日的负超额收益率不太明显,但是从累计超额收益率来看,从相对日期的前19日开始出现负值,并且从公告日起,其累计超额收益率加速下跌明显。王海宁(2001)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增发的新股,股价多会下跌。胡乃武(2002)用个股的收益率减去大盘的收益率来衡量超额收益率,其得出的结论是:在增发信息带来的超额收益率中,负的占51.4%,正的占45.7%。刘力、王汀汀、王震(2003)对1998 ~ 2001年发布增发公告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增发公告事件窗口内超额收益率显著小于0,公告日前一日和公告日这两日的超额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2.8%。由此可见,国内学者的研究也基本上得出“公开增发公告效应为负”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