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3 期
总第 499 期
总第 49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巩 娜 王翠红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 长春 130012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中工国际为例,分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条件下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业绩、盈利能力、现金流量以及财务费用的影响。
【关键词】 收入准则 上市公司 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增加了关于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条件下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规定改变了上市公司确认收入的时点,这对于涉及该项业务的上市公司会产生一定影响。
据相关资料显示,中工国际(002051)主营国际工程的承揽、运作、组织和管理,但公司的业务重点在于业务分包。成套设备出口和技术出口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而公司2007年的收入中涉及延期付款条件下的承包工程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的收入。本文以中工国际为例,分析新收入准则中关于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条件下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公司业绩、盈利能力、现金流量以及财务费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