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8 期
总第 524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差错研究

作  者
屈中标

作者单位
浙江宁波大红鹰学院

摘  要
      差错之一:代购货物行为计税错误
      例1:某冶金产品经销公司(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委托为某建筑工程公司(乙公司)代购一批钢材,不含税价为210万元。甲公司按不含税价的6%向乙公司收取服务费共计12.6万元,购货所需款项由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及运送,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开给甲公司,甲公司按代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并销售额为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按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计税,税率5%,核算后记应交营业税0.63万元(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