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8 期
总第 524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谈超市客户回款分解入账法的应用

作  者
1徐 彬 2牛彩香

作者单位
1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2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
      供应商与超市客户之间合作的一大问题就是超市客户的财务部或采购部通常没有专人负责与供应商按月核对、确认应收应付往来账,也不向供应商提供往来账目。这可能产生舞弊行为,难以保证供应商资产的安全、完整。超市客户之所以不与供应商按月核对、确认应收应付往来账或不提供往来账目,是因为超市客户平时收到货物时已经向供应商出具了收货单,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款账期及与订单相匹配的收货金额,减账扣退货金额、减账扣费用后的净额来与供应商结算货款,用公式表示就是:本次结算货款=本账期内应结算收货金额-退货金额-账扣费用。此外,在每次结算货款后,超市客户都会书面告知供应商本次货款结算明细内容。供应商为了保证与超市客户往来账目清晰,做到在超市客户不对外对账的情况下准确知晓期末应收账款组成情况,需要对超市客户的回款采用分解入账的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