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3 期
总第 423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丁朝霞 黄 亮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
【摘 要】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核算要求。本文对中美两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了比较,试图参照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出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改革创新的思路。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会计制度 会计目标 会计主体
非营利组织(NPO)是从西方引入的概念,主要是指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它的主要特点是:①资财提供者对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上的回报;②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盈利或获取某种盈利等价物为目的;③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明确的所有者利益。我国并没有使用非营利组织的概念,与其相对应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分类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