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2 期
总第 423 期
总第 423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杨路明(教授) 曹丽娟
【作者单位】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从电子商务和网络的特点出发,建立了网络商业模型,将与电子商务交易相关联的ISP、银行等部门纳入税收体系,并论述了征收比特税的可行性以及完善电子申报纳税体系的意义。
【关键词】电子商务 征管模式 税收体系 比特税
一、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在贸易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纷纷开始利用Internet进行网上交易。企业的虚拟化以及交易数据的电子化,使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原有的沟通渠道出现问题。电子商务的出现对税收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