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6 期
总第 441 期
总第 441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吴君民 包翼
【作者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对身股制与股票期权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股票期权制虽然受到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推崇,但实施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而早在近三百年前,我国晋商票号创造的身股制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上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它将给我国国企分配制度改革以新的启示。
【关键词】身股制 股票期权 分配制度
一、身股制与股票期权制的比较
1. 身股制和股票期权制的概念。
晋商票号的股权分为两种:银股和身股。银股是指开票号时东家投资于票号的资本金。身股则是指票号的从业者以自己的劳动力顶身入股。身股和银股共同参与分红且每股所得相同。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①银股盈亏都得负责,身股分盈不分亏;②银股可以抽走,身股则无法带走,一旦离号,身股也就归零。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经三次账期(一期一般为四年)以上,业绩突出、未有过失的员工在得到大掌柜的推荐及各方认定后,才可开始顶股,且身股逢账期上涨,但上涨幅度不一,视业绩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