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7 期
总第 480 期
总第 480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刘学华
【作者单位】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河北秦皇岛 066004
【摘 要】
【摘要】本文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的修订为背景,分析了2007年7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在外贸制单和审单方面与1993年通过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相比发生的变化。
【关键词】UCP600 UCP500 制单 审单
UCP是由国际商会出台的一套非官方出版物,其有效促进了国际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1993年通过的UCP500越来越不能适应进出口贸易结算的需要。鉴于此,国际商会于2006年10月在巴黎召开的年会上通过了UCP600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以弥补UCP500的不足。作为信用证领域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国际商业惯例,UCP600必将对全球范围内的信用证业务产生广泛的影响。
一、 UCP修订的背景
此次UCP的修订主要是由来自十多个国家(包括我国)的银行业专家组成的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历时三年完成的,并在2006年10月召开的国际商会巴黎年会上顺利通过。UCP修订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