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3 期
总第 535 期
总第 53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熊剑春 江雪梅
【作者单位】
九江学院 江西九江 332005
【摘 要】
【摘要】本文在阐述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涵义的基础上,从所得税会计的目标比较、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分类、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三方面对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进行了比较,并在充分考虑当前我国会计环境的基础上,给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理念的选择建议。
【关键词】资产负债观 收入费用观 所得税会计
一、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的涵义
收入费用观是指直接根据收入和费用来确认与计量企业收益,其认为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直接配比所得出的结果,这种计量收益的方法又被称为利润表法。它主张以交易为核心,强调收益的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稳健性原则。收入费用观认为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利润表是核心,资产负债表则是对利润表的补充和附属。
资产负债观直接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来确认与计量企业收益,其认为收益是企业期初净资产和期末净资产比较的结果,这种计量收益的方法又称为资产负债表法。该方法强调经济交易的实质,它要求在交易发生时必须先弄清因该项交易产生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或者该项交易对相关资产和负债所造成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和计量企业收益。资产负债观认为收益的实质是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净资产的增加,它要求尽可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般不主张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强调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认为利润表仅仅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只是对资产负债表所确定的总括收益的一个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