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5 期
总第 547 期
总第 547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邹海涛
【作者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
【摘要】 尽管资产证券化与此次金融危机有内在联系,但不能因次贷危机而否定资产证券化。基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后危机时代我国应继续稳妥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参与主体内部风险管理;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合格发起人、合格投资者范围;完善信用评级制度,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后危机时代 次贷危机
一、资产证券化及其特点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根据产生现金流的证券化资产的类型,我们常常把资产证券化划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和资产支持证券(ABS)。它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基础资产是住房抵押贷款,后者的基础资产是除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与MBS相比,ABS的种类更加繁多,具体可以细分为以下品种:汽车消费贷款证券、学生贷款证券化、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贸易应收款证券化、设备租赁费证券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