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3 期
总第 393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秦 颐 郭英立
【作者单位】
河北北方学院 河北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
【摘要】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对于在我国刚刚起步的法务会计发展意义重大。本文首先谈到了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内容,并给出了法务会计的定义。然后对法务会计人才进行了分类,介绍了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的现状和应具备的素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原则和模式,最后针对加快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 人才培养 培养模式 学历教育
法务会计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许多会计理论工作者或专业人员对其知之甚少。法务会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法务会计人才,本文拟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以下探讨。
一、法务会计的含义
1.法务会计的产生。从历史渊源来看,法务会计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美国产生,它是随着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的大量出现而产生的,并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渐得到了认同。1990年在长春建立的我国第一家法务会计鉴定所,标志着法务会计在我国的诞生。法务会计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大背景下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它的产生是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需要,也是完善和丰富审计功能的需要,更是法律实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