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3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作  者
王金凤

作者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

摘  要

      【摘要】作为证券法律制度之一的信息(本文专指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它是维系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制度,也是证券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核心制度。一方面,它必须不折不扣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又不能过分严苛地强制要求披露,以免抑制了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筹资的兴趣。这种微妙的平衡是我国这个没有太多证券市场有效监督经验的国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是相关学者研究探讨的原因。
  【关键词】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法律监管   法律责任

      证券市场是一个筹集资金和配置资源的金融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保障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资金提供者的利益,如何通过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来维持投资者信心,始终是证券法律制度肩负的使命。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法律制度之一,通过制定公开信息的真实、全面和及时性等标准,要求证券发行人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使所有的投资者能有均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从而做出证券的投资决策。它能有效地防止某些人凭借资金的优势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但目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缺陷,这已引起许多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投入研究和探讨。本文特对众多学者的研究思路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现简述如下。
  一、国外学者研究信息披露制度的观点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