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3 期
总第 393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杨春然
【作者单位】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摘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其进行客观审计、预防财务欺诈的前提。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的制度,它包括:①确立影响独立审计的因素以及判断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的标准;②将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当局的利益隔离开来,审计委员会代表公司聘任外部审计;③禁止注册会计师对其审计的企业提供非审计服务;④制定任期制度、回避制度以及披露制度等。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审计 独立性 制度
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公司内部管理的结果。由于会计制度及其程序的实施人员均来自于本公司,因而财务报告及其形成过程不可避免地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预防财务报告欺诈,必然要走选聘外部审计这条路,即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而要使注册会计师审计真正发挥其客观、公正的作用,除了有完备的审计规则,还应当在制度上确保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本文借鉴美国的立法对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出一些建议,与大家共勉。
一、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含义及判断标准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对审计客户(这里指上市公司)进行业务审计时,双方之间平等地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独立于审计客户。为了确保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于审计客户,美国较有权威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及《证券法》规定两者之间不能存在以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