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3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从纳税人满意度看税收征管改革

作  者
田利华 陈晓东

作者单位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摘  要

      【摘要】税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使得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性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国内外关于如何改进税收征管模式、如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研究成果很多,研究角度涉及税务部门本身的组织机构设计、流程再造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等。笔者认为,税收征管模式改革的研究起点是纳税人,而非税务部门本身。税收征管模式的改进应该与纳税人满意度相匹配,从而为纳税人主动、诚信纳税提供内在动力。
  【关键词】纳税人   满意度   税收征管

      从传统意义上看,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的关系是被管理者与管理者的关系。国内外的学者对此已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别从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技术手段、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税收征管模式的改进思路与方法,然而这些研究却忽略了对管理对象的深入剖析。税收征管的对象——纳税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被管理者,纳税人向社会提供物质财富,奠定国家运转的物质基础,是管理者(包括税务机关)经济来源的最终提供者,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接受管理,获得经济利益”的被管理对象。在这样一种“管理者用被管理者提供的物质财富进行管理”的特殊活动中,被管理者的需求与需求满足程度便成为管理者改善自身活动以获得应有的足额经济收入的基础。
  一、纳税人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满意度即个人对其需求和期望获得满足的认知程度。纳税人满意度就是纳税人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对税务部门的合理税收服务需求和对税务部门的期望被满足的认知程度。纳税人的满意度越强,其主动诚信纳税的积极性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