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5 期
总第 537 期
总第 53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罗述权 郑 震
【作者单位】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望城 410200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 410205
【摘 要】
【摘要】本文以部分引资—BTO引资建设模式为例对高校现行的引资建设项目账务处理方式进行分析,认为高校应正确进行工程决算和引资结算、正确处理引资回报的资本化和费用化问题,规范引资建设项目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高校引资建设 部分引资—BTO 引资回报
引资建设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会计准则未对高校引资建设项目账务处理作统一规范,给高校建设、资产管理等工作带来了困难。从有利于高校加强资产管理和提高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角度出发,本文对高校引资建设项目的账务处理做如下探析。
一、高校引资模式
1. 按引资金额占项目资金比例划分。
(1)全额引资模式。全额引资模式是指高校在引资建设工作中,项目建设资金全部通过引资方式解决,即高校不投入资金,所需建设资金都由投资商提供。
(2)部分引资模式。部分引资模式是指高校在引资建设工作中,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引资和自筹相结合,即高校与投资商各自投入一部分资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在高校实际引资建设项目中,以第二种模式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