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8 期
总第 375 期
总第 37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俞校明
【作者单位】
浙江财经学院
【摘 要】
【摘要】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对会计账务处理由于制度条文规定的原因而导致的会计信息非对称现象已不鲜见。本文从稳健性原则的角度对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无条件抵消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账务处理中出现的会计信息非对称现象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对稳健性原则运用中的度的把握与限制是导致会计信息非对称的主要原因之一的结论。
【关键词】 稳健性 非对称 债务重组
一、会计信息非对称现象分析
对称现象在诸多领域存在,并成为许多学科都乐于研究的问题,由此衍生出来各种各样的对称和非对称理论。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信息非对称理论是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研究对称和非对称问题的重要成果。本文试图在作为重要的管理学科之一的会计学领域来探讨会计信息非对称问题。
1.债务重组。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这种非对称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债权方与债务方会计处理非对称。作为债务方,若通过债务重组获得重组收益,则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而作为债权方,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是债务方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或者不计重组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或债务转资本方式清偿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