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5年 第 08 期
总第 37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运用的探讨

作  者
吴 涛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

     【摘要】 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会计谨慎性原则多次被强调要体现出来。企业通过运用谨慎性原则能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在风险发生之前就将之化解,并且能够对风险起到预警作用,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的利益,并且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   必要性   运用

  谨慎性原则在国际上已被普遍采用。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在企业的运用也做了规定,如允许计提坏账准备,有些行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等等。把“谨慎性原则”写进《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作为一项重要会计原则确定下来,这是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谨慎性原则及其意义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其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对会计事项中某些不确定因素,从保证企业财力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相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以及配比原则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前提下,按不确定性程度的大小谨慎选用一种不高估资产和收益的会计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