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7 期
总第 549 期
总第 549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刘扬
【作者单位】
威海职业学院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债务重组的两个必备条件: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预期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②债权人作出让步,这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物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
从以上可以看出,只有债权人做出让步的事项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做出让步,将让步确认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