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7 期
总第 549 期
总第 549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梁世友
【作者单位】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摘 要】
【摘要】非全资子公司计提专项储备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资产负债表会出现报表不平的情况,本文举例说明子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关键词】子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 专项储备 所有者权益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第四条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将原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由原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变为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当企业按照该通知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非全资子公司计提专项储备会对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下面笔者举例说明。为简化核算,假设母子公司无利润分配及往来、存货购进等除长期投资关系以外的关联方交易且子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及计提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