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8 期
总第 408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李闻一
【作者单位】
武汉科技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基本概念、新公共管理的核心理念、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四个方面分析了建立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理由。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 必要性 目标
一、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建立了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基本概念,但还没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基本概念。当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也披露了一些政府财务信息。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采用文字形式报告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其中既有事实数据,也有对事实数据的分析。但是,预算执行报告并不能让全国人大代表等使用者全面解除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因为其未能完整地反映政府的各种财务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如国有资产的情况、对外投资的情况、地方政府负债的情况、政府向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外政府借款的情况等。这与没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基本概念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应借鉴国际上一些先进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