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1 期
总第 543 期
总第 543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刘珺
【作者单位】
铜陵学院
【摘 要】
企业所得税税负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税后收益,因此它一直是企业筹划的重点对象之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针对诸多税收要素都做出了重新安排,原来行之有效的一些筹划方法如利用外资企业身份、选择注册登记地等将失去法律依据,转移定价、资本弱化等常见避税手段的成本和风险也随之加大。企业应以新税法为依据,结合自身战略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特点,重新谋划各种涉税事项,以有效降低税收成本,谋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贯穿企业组建、投融资及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限于篇幅,本文仅以税基为重点,针对新税法背景下应税所得的形成予以分析。
新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应税所得的计算口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本文从应税收入、扣除项目、资产处理、税基抵免和亏损弥补五个方面分析企业所得税的税基筹划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