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1 期
总第 426 期
总第 426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张瑜东
【作者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广州 510400
【摘 要】
【摘要】我国高校收费“乱”的原因之一是收费标准核定的重要依据——生均培养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够明确。本文认为高校日常运行成本不宜作为收费标准核定的依据,并探讨了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高校 生均培养成本 核算
一、高校日常运行成本不宜作为收费标准核定的依据
1. 高校日常运行成本内涵不清、外延不明确。高校行政主管部门未能明确界定高校日常运行成本的内涵,没有公布其核定范围和标准。在高校对学生收费早期,高校以教学为主,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基本不变,其他事业尚未全面发展,此时以高校的付现成本来测算高校日常运行成本比较简便,且能相对准确地反映高校的教育培养成本。然而,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发展到“大众教育”的今天,如果仍然将高校日常运行成本替代生均培养成本作为收费的依据,就显得不合时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