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5 期
总第 501 期
总第 501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古 华 刘 畅
【作者单位】
沈阳大学 沈阳 110044
【摘 要】
【摘要】本文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职工薪酬核算方法的变化进行了分析,加以归纳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其核算内容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职工薪酬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核算方法的变化
1. 会计制度中的职工薪酬核算方法。除工资总额和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福利费是按受益对象分配外,其他薪酬如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等都全额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职工福利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4%提取(内资企业)。但福利费的开支内容很多,就每个职工而言,其享受到的福利总额并不等于本人工资总额的14%。虽然强调负债的确认,不论是否当月支付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但是薪酬内容不完整,缺少职工薪酬的归集汇总账户,因此无法在一个账户内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