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5 期
总第 501 期
总第 501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赵严翠
【作者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山东威海 264200
【摘 要】
【摘要】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采用成本法时,为了方便、准确地对投资收益和初始投资成本进行核算,笔者在教学与实践过程中总结出了一套简便方法,即通过建立备查账来进行辅助核算。
【关键词】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 备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本文建立备查账来进行辅助核算,具体格式见后文的案例分析。为理解与列示方便,把会计准则规定中“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与投资企业持股比例的乘积即投资企业投资后应该得到的部分简称为“应得”,把“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投资企业持股比例的乘积即投资企业投资后实际得到的部分简称为“实得”,把“累计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简称为“累计应冲减”。
一、备查账各栏目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