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5 期
总第 501 期
总第 501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董 青
【作者单位】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100044
【摘 要】
【摘要】现行会计准则下,对于国际工程承包项下建造合同的核算,一改过去的收入确认原则,变为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本文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 记账本位币 建造合同
一、选用工程所在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企业选定工程所在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即说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等,主要以该国货币来进行计价和结算。在该种情况下,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以该国货币为单位来进行测算。若该国货币和美元汇率绑定,也可以美元为单位来进行测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企业收到结算款和实际发生成本时也可能不全部以该国货币为单位进行测算,而是有可能采用不同于该国货币的某一种外币同时进行收支。由于大多数国家的汇率不可能稳定在一个不变的水平上,所以就需要定期调整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总成本表,以便调整由于汇率变化而导致的收入和成本的变化影响。只有经过调整后,才能在工程完工时将“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二、选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