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20 期
总第 420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贾建军 张文贤(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介绍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趋同方面的进展,并对中外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差异进行对比,得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企业合并 购买法 权益联合法 趋同
FASB和IASB分别于2001年6月和2004年3月颁布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FAS141和IFRS3)提出?熏所有的企业合并都是等价交换,企业合并交易应该按照所支付的对价或者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从2002年4月开始?熏FASB和IASB共同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实施指南,双方于2005年6月30日共同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世界两大准则制定机构通过协调方式共同颁布准则征求意见稿,将对它们各自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FAS141和IFRS3)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在今后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会更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