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1 期
总第 390 期
总第 390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薄异伟
【作者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摘 要】
【摘要】笔者认为,用理论上的公式评估商誉的价值是不可行的,对商誉价值的评估还得用传统的收益法和割差法。商誉的核算方法有两个方面需要改进:一是自创商誉要入账,二是外购商誉不能摊销。这样核算能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关键词】正商誉 负商誉 自创商誉 外购商誉 人力资源 关系资源
一、正、负商誉的概念
关于正商誉的概念,会计界有多种观点,如超额盈利观、剩余价值观、无形资源观、好感价值观等,这些观点都有值得推敲的地方。笔者认为,要给正商誉一个准确的概念,必须首先弄清正商誉的本质特征或重要特征。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正商誉是无形资产;②一般来说,一个企业拥有的正商誉,常能给企业带来非凡的盈利能力;③正商誉是与企业整体有关、无法确指的;④正商誉价值是呈非线性变化的,其价值的变化带有一定的偶然性,正商誉形成的成本与其价值不成正比。
经过分析,笔者给正商誉提出一个新的概念:正商誉是能够在未来给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与企业整体有关、无法确指的特殊无形资产。与此相对应,负商誉的概念可表述为:负商誉是降低企业盈利能力的与企业整体有关、无法确指的特殊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