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4 期
总第 546 期
总第 546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王霞
【作者单位】
四川理工学院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工具的定义、金融资产与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等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规范。本文就金融资产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其与所得税法处理规定的差异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持有至到期投资 会计核算 所得税 差异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及特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如下特点:
1. 该金融资产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