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2 期
总第 554 期
总第 554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公 玲
【作者单位】
临沂师范学院 山东临沂 276005
【摘 要】
一、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一)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量
企业销售存货预计取得的现金收入,并不是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存货预计取得的收入为基础,在扣除销售存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进一步加工成本等支出后,才是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持有存货的目的可以分为销售和加工后销售等。
1.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例1:2006年12月31日,新世纪公司W3型机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240万元,数量为8台,单位成本为30万元。2006年12月31日,W3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32万元,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