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2 期
总第 508 期
总第 508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冉春芳
【作者单位】
重庆科技学院
【摘 要】
【摘要】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会计教学和实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工作中总结出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式,笔者认为根据会计等式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既易于理解又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
【关键词】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等式 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理论基础是主体理论。主体理论认为,会计主体与其终极所有者是相互独立存在的个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与子公司通过投资控股关系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整体,这一整体就是合并主体,这一整体同样独立于其终极所有者。合并财务报表是将母公司与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的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忽略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法律地位,将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差别仅仅在于合并后是否存在单一的法律主体。因此,在控股合并下,忽略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法律地位,认定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一个整体,必然导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结果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下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结果相同(杜兴强,2007)。也就是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结果与企业合并方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