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3 期
总第 529 期
总第 52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郭焕书 袁志忠
【作者单位】
石家庄经济学院 石家庄 050031
【摘 要】
【摘要】 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作为两种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各有其优缺点,而在实务中可以将两者结合应用,以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所以了解两种方法的不同尤为重要。其中,两种方法下税前利润的差异较难理解,本文拟对此作一分析。
【关键词】 变动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 税前利润 成本习性
一、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的定义不同
变动成本法是指以成本习性分析为前提,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而把固定制造费用以及非生产成本全部作为期间成本处理的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完全成本法是指按经济用途分类,将全部生产成本作为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而将非生产成本作为期间成本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两种方法最大的不同在于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不同以及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方式不同。变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而固定制造费用计入期间成本;完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包括全部生产成本,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全部制造费用。两种方法的定义比较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