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3 期
总第 529 期
总第 529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作 者】
刘金雄
【作者单位】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福建泉州 362021)
【摘 要】
【摘要】本文对《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范重点——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会计计量的公允性进行经济学分析,用以研究《暂行规定》在新会计准则执行之后的适用性问题。
【关键词】公允价值 关联方 会计计量方法 公允性
1997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是第一项有关关联方的具体会计准则,该准则对关联方、关联方交易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界定,详细规定了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披露,但不涉及关联方交易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来粉饰业绩、转移利润、规避税收和转移资金等,财政部于2001年12月21日颁布了《暂行规定》, 对关联方交易的会计计量问题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