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8 期
总第 632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资产负债表日后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处理

作  者
陈倩倩

作者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青岛 266580)

摘  要

      【摘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可能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也可能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本文以资产负债表日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退回为例,分析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销售退回   日后事项   所得税

一、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销售退回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发生销售退回时,根据估计与实际退货金额,冲减或增加退回当期的收入。而税法规定,无论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是否发生退回,均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发生销售退回时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