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8 期
总第 632 期
总第 632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罗水秀
【作者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绍兴 312000)
【摘 要】
【摘要】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会计环境不断变化,高校会计和高校基建会计在账务核算 、基建项目成本结转时点暴露出许多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了现行做法并提出了改进办法。
【关键词】高校会计 基建会计 科目设置 账务核算
目前,我国高校事业会计核算的依据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同时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因此,大多数高校的基建会计核算,都是根据财政部于2002年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和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参照执行、分开核算的,各高校对基建资金的账务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
目前,高校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有:财政专户资金(学费、住宿费收入)、银行贷款、基建补助拨款等。以下主要对财政专户资金与银行贷款资金相关业务的核算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