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8 期
总第 632 期
总第 632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马秀丽 朱学义(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 珠海 510300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委托代销有视同买断和支付手续费两种具体的操作方式,不同纳税身份的委托方选择不同的代销方式对自身税负及净利润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从税负和净利润角度探讨委托方委托代销方式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委托代销 视同买断 支付手续费
委托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委托代销有两种具体方式:一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二是支付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作为其劳务收入。委托代销具体方式的选择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税负及净利润,并且委托方的纳税人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委托代销的产品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也会成为选择委托代销具体方式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可通过合理选择委托代销方式达到节约税费流出、增加净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