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6 期
总第 620 期
总第 620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作 者】
郑 蓉 张 俊 干胜道(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西华大学管理学院 成都 610039 重庆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重庆 401123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成都 610064)
【摘 要】
【摘要】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工作,但准则及相关书籍介绍得很少。本文以集团内部存货跌价准备的判定标准为起点,对存货跌价发生期及后续期间不同类别存货销售情况的合并抵销规律和程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成本 合并抵销
存货跌价准备是存货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综观大多数会计教材,讲授集团内部存货交易抵销的书籍不少,但系统讲授如何对集团内部存货交易所产生的跌价准备进行抵销的书籍却寥寥无几。为此,笔者拟对存货跌价准备抵销的核算方法及程序作一简单的梳理。
一、集团内部存货跌价的判断标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十五条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集团内部交易所形成的期末存货有两种成本,其一是在内部购入方公司账簿上的账面成本,其二是站在集团角度的存货成本,即内部销售方销售的实际成本,这两者往往并不相等。若前者大于后者,则表明集团内部存货交易产生了内部未实现利润;反之则表明内部存货交易产生了内部未实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