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6 期
总第 522 期
总第 522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张 丽 郭金美
【作者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 长沙 410128
【摘 要】
【摘要】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逐步深化,当前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开核算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显露出来。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很有必要将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合并核算,并提出了如何通过现行财务管理体制的调整、会计制度的设计等来完善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的合并核算。
【关键词】高校 基建财务 事业财务
一、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开核算存在的问题
1. “一个高校、两种报表”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一个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核算教学科研经费,另一个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这项规定使得一个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成为可能,而任何一个会计主体都只能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某一个方面,违背了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 目前,高校对两种生产活动的核算执行两种财务会计制度、分开建账,两套财务报表平衡关系不同,财务报表格式不一致,使得高校整体经济活动的记录被人为分割成两部分,任何一种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都不够完整,因此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高校整体经济活动的需求。